根据《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教〔2023〕110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秋季入学初一新生开始,地理、生物学学科以满分2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为做好我市初中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报名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含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初中且返回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二、成绩认定原则
(一)用于初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的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长期有效。用于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的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届生当届有效,往届生当年有效。 具体如下:
1.按照学完即考原则,应届生原则上需要在八年级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含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下同),并以该次考试成绩计入招生录取总分。
2.应届生如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在八年级参加考试的(含已报名但考试当天因伤病缺考的考生),由考生填写《汕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生物学学科缓考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经区(县)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报市招生办核准(市直属学校按校区所在地属地管理,报区(县)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报市招生办核准),可在九年级补考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并以补考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3.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初中且有意返回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其在外地参加的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仅作为毕业依据,不作为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入总分依据。考生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前原则上要有我市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记录,并以首次参加考试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4.往届生在报名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应同时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并以该次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
(二)报名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八年级已参加我市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不再参加由市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含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如其八年级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的,补考工作由各地各学校自行组织,补考成绩仅作为毕业依据,不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依据。
(三)录取普通高中学校计划生、扩招生和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的基本条件不再要求地理、生物学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C级以上(含C级)。录取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基本条件由招生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计入录取总分成绩折算规则
(一)自2026年起,地理、生物学学科以满分2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二)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笔试卷面分满分为100分,考生以卷面得分线性折算成学科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具体折算公式如下(最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
地理成绩=卷面成绩×20%;
生物成绩=(卷面成绩×90%+实验操作考试成绩)×20%。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初中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工作,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有针对性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有关政策和信息及时传达到每所初中学校和每一位考生,特别是现在外地就读且九年级有意返回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
附件:汕头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生物学学科缓考申请表
汕头市教育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