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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绩效自评报告
  • 2025-08-04 11:43:05
  • 来源: 汕头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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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202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中,市教育局涉及五项资金安排,分别为:2024年学前教育生均经费补助资金、2024年寄宿制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024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和2024年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各项资金省财政下达我市分别为6990.2万、221.26万、101540万、3067万和4977万。

  二、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总体绩效表现良好,资金分配规范,重点支持了校园校舍改善、教学设备更新、县中托管帮扶等关键领域,有效推动了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提升和优质均衡发展。

  (二)各项资金使用情况

  1.学前教育生均经费补助资金。省财政下达我市6990.2万元,按原市属幼儿园800元/生/年、其他幼儿园600元/生/年核算,采用因素法分配至1所市本级幼儿园和各区县,用于各幼儿园日常运转,创新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已拨付资金1625.19万元,支出率23.25%。

  2.寄宿制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省财政下达我市221.26万元。按350元/生/年核算,采用因素法分配至1所市本级学校和有关区县,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的正常运转支出,提高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全市现有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的办学条件达到省规定标准且正常运作,标准化学校达标率达到100%,完成全市寄宿制学生的提质改造。已拨付资金172.86万元,支出率78.12%。

  3.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省财政下达我市101540万元。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150元/生/年,初中每生每年1950元/生/年核算,采用因素法分配至10所市本级学校和各区县,用于健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有力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可持续增长,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促进教育公平;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形势要求,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着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义务教育的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可持续的原则。已拨付资金50847万元,支出率50.08%。

  4.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省财政下达我市3067万元。全市共安排80个公办中小学开展校舍维修项目。截至目前,35个项目已完工、45个项目在建。其中:市本级安排3个项目,均已完工;金平安排17个项目,16个在建,1个已完工;龙湖区安排14个项目,均已完工;澄海区安排11个项目,均已完工;濠江区安排2个项目,均在建;潮阳区安排20个项目,均在建;潮南区安排11个项目,4个项目已完工,7个项目在建;南澳县安排2个项目,均已完工。已拨付资金201.18万元,支出率6.56%。

  5.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省财政下达我市4977万元,统筹用于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等。资金分配至各区县及市本级,重点支持校园校舍改善、教学设备更新、县中托管帮扶等项目。从实施情况看,各区县结合实际推进项目建设:潮南区资金用于25所学校设备采购,多媒体一体机项目已完成安装;潮阳区资金用于支持9个项目,维修改造校舍1.6万平方米,购置教学仪器139台件套,3个项目完工;龙湖区资金用于改善3所学校办学条件,支付率37.92%;南澳县资金用于完成饮水系统改造,资金使用率100%。市本级资金用于市一中食堂改造、金中海湾学校办公家具采购等4个项目,部分已投入使用。

  总体而言,资金有效推动了办学条件改善,促进了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了教育公平性和教学质量。通过校园校舍改造、教学设备更新和托管帮扶等举措,各区县学校办学水平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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