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项目)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9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项目)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77号),以及《关于下达2021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项目)的通知》(汕市财教〔2021〕59号)、《关于下达2022年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项目)的通知》(汕市财科教〔2022〕12号)等资金文件,2021-2022年共下达省级专项资金额度20000万元,主要用途为新建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首期项目)。
资金分配方式:按项目法分配至各单位,其中:安排给项目代建单位濠江区,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项目)9200万元、2022年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项目)7000万元,合计16200万元,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给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粤东西北地区新建迁建高校项目)3800万元,用于教学生活设备购置。
资金主要用途:分配至代建单位濠江区的资金部分,主要用于学校基础建设,包括新建教学楼、图书行政综合楼、琴楼、学生宿舍楼、食堂等19栋单体建筑,划分教学区、图书行政区、生活区、后勤区等功能区域,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分配至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资金部分,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备配套项目,包括多媒体电钢琴教室建设项目、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图书馆配套项目、学生公寓配套项目、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等。
扶持对象: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首期)项目。
绩效目标:补齐粤东地区教育短板,加快粤东地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高广东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扩大优质学位供给,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时完工,2021年秋季正式招生。
二、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总体绩效表现良好。新建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项目于2021年达到办学条件,当年正式设立招生办学,2022年整体竣工验收,已完成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取得资金投入的实际效益。办学以来,学校持续加快建设发展步伐,招生形势较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高等教育公办学位持续增加,为粤东地区高等教育和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助力。
(二)资金使用绩效
1.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省级专项资金已支出14558.37万元,支出率达72.79%。市级配套资金64600万元已全部支付。项目现处于工程结算阶段,主体结算已基本完成,场地设施部分结算正在推进,待工程结算全面完成后,使用剩余省级专项资金支付。
2.资金完成绩效目标情况
本专项资金的主要绩效目标是支持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设,确保校区建设按时保质完成,提升该地区的高等教育水平。经组织自评,专项资金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专项资金确保了学校建设的顺利进行,专项资金得到了合理有效的配置,确保新建学校、投入办学各项工作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避免资金浪费和短缺。各项工程进度按照既定计划有序推进,实际新建高校1所、开工率100%、工程质量达标率100%、办学条件符合要求,省教育专家组实地考察时,给予高度肯定和评价,达到预期目标。
效益指标。高等教育公办学位人数不断增加,现有在校生4200余人(省政府2021年批复办学规模暂定4000人),学生教师满意度超过80%,实际弥补我省区域内高等教育不平衡,推动新设高校特色化办学,引导学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提高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持续吸引更多人才,均达到预期目标。
3.资金分用途使用绩效
专项资金的使用主要分两个用途: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了教学楼、行政楼、宿舍楼、后勤楼等19栋单体建筑主体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和室外配套项目的顺利完工。
教学生活设备购置方面。专项资金的使用,完善配齐学校师生在校内教育教学和生活必备的课桌椅、图书、床铺、智慧校园等仪器设施设备,满足学校办学所需,有效提升教学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