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汕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市教人〔2024〕75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汕头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2024年度高、中、初级教师和农村中小学“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教师以及认定通过的中、初级教师进行公示(详见名单)。
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17日至6月23日止。若对通过人员取得的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受理单位: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4-88860160,邮政编码:515041,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
附:2024年度汕头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汕头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6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