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拟推荐广东省南澳县南澳中学吴少钦、吴兰君老师为广东省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员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止。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
受理电话:0754-8885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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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5041
汕头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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