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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教育局关于遴选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ABC证培训项目承训机构的通告
  • 2024-08-19 14:05:09
  • 来源: 汕头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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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素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将遴选汕头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ABC证培训项目承训机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基本情况

  (一)培训任务

  2024-2026年,汕头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ABC证培训项目计划每年培训500-1000人。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通过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

  (二)培训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所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ABC证培训的课程内容。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申报遴选的高等学校或培训机构要充分了解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ABC证与汕头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具备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ABC证要求的课程资源。同时满足以下培训资质条件方可申报:

  (一)具有相关学科的教育咨询和培训资质;

  (二)近三年(2021—2024年)承担过市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且培训效果良好的;

  (三)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具有学时登记账号。

  三、申报要求

  (一)培训方案。要严格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ABC证培训的课程要求,结合当前我市教师队伍的整体能力水平现状,扎实开展需求调研和项目论证,精准制定培训方案,为参训者提供课程、后勤等优质服务。

  (二)培训团队。承担培训任务的授课教师需为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ABC证培训专家库的成员。

  (三)培训效果。要加强培训资源建设,采取情景式、融入式、体验式等培训方式改进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行为,利用行动研究和反思实践提升教师心育教学水平,切实提高教师培训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取得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颁发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初级(C证)、中级(B证)、高级(A证)证书。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有意参加遴选且符合遴选范围及条件的单位须于2024年8月26日前,将申报书(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市教育局二楼202,相关电子材料(WORD可编辑版和PDF公章版)报送至邮箱stwsbjs@163.com。申报资料逾期或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组织评审

  由汕头市教育局成立评审专家小组,遴选评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示

  经专家评审具有候选资格的承训机构,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教育局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edu/)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汕头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ABC证培训项目承训机构,并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安排项目任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翁金芸,0754-86861337。

  附件1.汕头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ABC证培训项目承训机构遴选申报表

  2.汕头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ABC证培训项目承训机构遴选申报汇总表

             汕头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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