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精神,经广东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对我市通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止。若对通过人员取得的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受理单位: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陈老师/林老师;邮政编码:515041;联系电话:88860160/88860220;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汕头市教育局)。
附: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汕头市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汕头市2023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