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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 2023-06-20 16:52:56
  • 来源: 汕头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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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规范汕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加分工作的补充通知》(汕市教〔2023〕14号)有关规定,我市第二批33名考生符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3年6月20日至7月4日)

  受理单位:汕头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754-88696023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邮编:515000

  附件:汕头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对象第二批公示名单




汕头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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