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至4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市教育局职教科,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汕头市教育局,邮编:515041,联系电话:0754-88853405,电子邮箱:stjyjzc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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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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