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对省提前下达2023年教育相关资金提出分配意见的函》(编号:202307007),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948万元。现将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月6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汕头市教育局反映。来信来电须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函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4-88860172。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汕头市教育局。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安排方案
汕头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1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安排方案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