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2022年“新强师工程”和对口帮扶配套资金计划分配如下。按照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22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市教育局联系。
一、拟分配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100万元,用于完成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培养等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等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任务。
二、拟分配市属各有关学校70.645万元,用于补充市属学校教师学历提升资金。
三、拟分配市教育局29.355万元,作为“新强师工程”和对口帮扶经费。
受理部门: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
受理电话:0754-88853404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丰泽南街汕头市教育局
邮编:515041
汕头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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