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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第一批)有关事宜的公告
  • 2021-02-23 17:50:15
  • 来源: 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
  • 发布机构: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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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汕头市市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以及《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报名情况,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定于2月底组织第一批面试工作,现就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及第一批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2月26日上午9点至11:30点。

  (二)资格复审地点:汕头市教育局大楼一楼大厅。

  (三)收到应聘单位资格初审合格反馈结果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资格复审合格后,由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不予聘用。尚未取得应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承诺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应聘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一律不予聘用。

  二、面试工作

  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于2021年2月27日组织现场面试。同一招聘岗位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岗位

  2月27日:教学科研人员岗位。

  (二)地点:汕头市教育局大楼1011会议室。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面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根据汕头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进入考点,需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近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资格复审及面试,可参加学校于4月份组织的第二批面试。

  (二)现场面试上午8:30开始,下午1:30开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粤康码等,按照招聘岗位面试安排,提前30分钟到汕头市教育局大楼10楼候考室报到,未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人员应提前熟悉面试地点和交通线路。进入面试考点后自觉保持间距,防止聚集,遵守招聘单位防控疫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平安顺利参加面试。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0754-88860219

汕头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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