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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学生返校工作的公告
  • 2020-05-30 22:25:27
  • 来源: 汕头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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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学生返校工作部署,各区(县)各学校逐项对照清单验收把关,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后,经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审核同意,决定于6月2日起,具备开园条件的幼儿园可安排大班的幼儿返园,6月8日起可安排幼儿园中、小班幼儿返园。6月2日起,特殊教育学校可安排学生分期分批返校复课。6月2日起,经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审批,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经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直接登记营业的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申请,经检查验收、审批同意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服务。

  特此公告。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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