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学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201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 也是我国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了营造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教育部组织全国中小学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在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立主会场,由部领导领读宪法有关章节。我市在汕头市实验学校设“汕头市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分会场”,代表汕头市与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连接,实现同步跟读。市教育局局长胡冬、副局长陈亦斌、共青团市委纪检组长陈朝华,市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活动。同实验学校师生一起,在教育部领导的带领下,升国旗、唱国歌、读宪法,聆听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副校长李晓辉讲宪法示范课。我市各区县在所辖中小学校中选择一所接入普法网参与晨读活动,其他学校通过升旗仪式、晨读、班会课的形式组织全体学生读诵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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