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8月4日,我市顺利通过广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我市自今年2月份启动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市语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积极开展各项迎评准备工作。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汕头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的通知》(粤教语〔2015〕18号)要求,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语委于8月3日到4日对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谭泽中同志任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同志任副组长的评估组专家一行22人对我市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评估验收。评估组专家3日下午分三个小组查阅了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相关资料130多卷,晚上实地考察黄山路“示范街”。4日上午,分三个评估小组对我市党政机关、媒体与公共服务行业、学校进行实地现场考察,下午召开评估验收总结会。
参加总结会的领导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谭泽中、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汕头市副市长林依民、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汉文和市教育局局长胡冬等同志。评估组所有专家、我市语委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等 100多人参加了总结会。会上,韩山师范学院院长林伦伦同志、广东电视台播音指导王泰兴同志和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陈少华同志分别代表各小组作了考察反馈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谭泽中同志做了评估总结报告,他充分肯定了我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建章立制,依法管理;推普工作扎实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抓实抓牢;能多造势,多引导,努力创造良好氛围。他代表评估组宣布我市顺利通过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会上,汕头市副市长林依民同志作了表态性发言,表示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加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全力推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幸福美丽汕头、助推汕头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总结会现场
检查示范街
查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