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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假期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 2025-04-03 20:58:16
  • 来源: 汕头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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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在这春意盎然的四月,我们即将迎来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在这个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使学生及家长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健康、低碳环保的清明节,敬请家长配合做好孩子放假期间的监护、教育工作。

  一、文明绿色祭扫,预防森林火灾。自觉遵守相关祭扫规定,提倡移风易俗以文明祭扫寄托对先人的哀思,自觉摒弃在路边、广场、小区、草坪等场所焚烧纸钱及冥币的不文明祭扫方式。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严禁携带任何火种进入山林地带,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做好防火措施,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如发现火情要及时拨打119、110报警,未成年学生不得擅自参与救火。

  二、谨防溺水事故,珍惜爱护生命。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看护,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教育孩子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要求,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不在河道、湖泊、水塘等区域野泳、打闹、戏水、钓鱼等,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如发现有人落水不要盲目施救,要立即向周边大人呼救或及时报警。

  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家长要模范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孩子的好榜样,以自身的言行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不在马路上游玩嬉戏、追逐打闹、横穿马路、翻越公路护栏;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方式,禁止孩子乘坐无牌无照、违章超员、无运营资质等非法接送学生车辆,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不准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自行车上马路,不准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更不准未取得驾驶员资格的孩子驾驶摩托车和其它机动车辆。

  四、规范用气用电,注意居家安全。关注用电、用气安全,教育孩子不使用“三无”电器,不在同一接线板同时使用多种大功率电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不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家长不在家时,不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谨防煤气泄漏,注意防火、防盗、防骗等相关事宜,掌握应急电话求救,增强自我防范与自护自救能力。

  五、养成良好习惯,健康快乐成长。要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吃劣质或变质食品。关注心理健康,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身心愉悦,不到网吧、酒吧等场所参加不健康的活动。除正常学习外,不要沉迷电视、手机及网络游戏,不在网络上传播谣言、侮辱他人,不得发布、转载、评论有害国家安全的言论。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安全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的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祝您和家人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汕头市教育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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