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市教育局组织学习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视频宣讲。教育部财务司推荐专家、山东财经大学初宜红教授解读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与旧制度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明确党组织领导下校长管理财务工作;明确学校财务主管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权限以及任职条件等规定;明确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管理要求;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制度等内容的调整。
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蔡文雅同志提出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学习宣传新制度,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用好教育资金,将有限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各地要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各项制度和标准,结合实际,统筹谋划,编好预算,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标准体系,做到教育经费开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市教育局副局长金春林同志就我市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提出要求,各区(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学习贯彻新制度,统筹用好教育经费,规范财务行为,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以及财务部门有关同志,市直属中小学分管财务校领导及财务人员在市教育局分会场参加会议;各区(县)教育局设立分会场,各区(县)教育局分管领导以及财务部门有关同志,区属中小学校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及财务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