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学生返校工作部署,各区(县)各学校逐项对照清单验收把关,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后,经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审核同意,决定于5月11日起,全市初一、初二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小学5-6年级安排学生返校,汕头大学、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安排毕业班学生返校;5月18日起,安排小学1-4年级学生返校;汕头大学、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其他年级,其他技工院校和中职学校可根据生源特点、疫情防控情况、防疫物资准备情况,按计划安排学生分期、分批、错峰返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返校时间待省教育厅公布。
特此公告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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