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财法〔2026〕2号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初审,汕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获得汕头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16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5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期满后按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汕头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16家)
汕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6年7月14日
附件
汕头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共16家)
一、获得2025-2029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5家)
1. 汕头市爱国拥军促进会
2. 汕头市塑胶行业商会
3. 汕头市医院协会
4. 汕头市彩霞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中心
5. 汕头市联泰爱心公益基金会
二、获得2026-203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11家)
1. 汕头市妇女儿童基金会
2. 汕头市蓝天义工协会
3. 汕头市律师协会
4. 汕头市唐清泉慈善基金会
5. 汕头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6. 汕头清华高级工商管理企业家联谊会
7. 汕头市慈善总会
8. 汕头市潮阳平北慈善基金会
9. 汕头市江西商会
10. 汕头市念慈恩义工协会
11. 汕头市惠泽人志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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