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促进我市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起草了《汕头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30日
公示渠道: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各部门网站(频道)——汕头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54-88179759
电子邮箱:zcglk@stcz.mail.139.com
来函地址:汕头市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15楼汕头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邮政编码:5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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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汕头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汕头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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