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拟拨付2024年8月“政银保”保费补贴,符合条件的贷款共30笔,保费补贴金额为50.536万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2日。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财政局反映情况。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附件:拟拨付的保费补贴明细
汕头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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