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2023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就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清退
(一)地市申报人员。申报人员请于10月15日至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地址: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1810室,联系电话:0754-88179719、0754-88179769。
(二)省直单位申报人员。请于10月15日至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省财政厅政务服务大厅4号窗口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6号1楼,联系电话:020-83170310、83170302。
二、领取手续
申报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手续。如委托他人代领的,需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评审通过人员的《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应交回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无法补办。
汕头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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