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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126号提案的答复
  • 2024-08-13 16:28
  • 来源:汕头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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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学斌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激活汕头上市企业资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组织多次研究并实地调研,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会办单位积极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各级部门的有力支持下,资本市场“汕头板块”不断迎来生力军,自2021年以来已新增A股上市公司5家,新增上市公司数量居粤东西北首位。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35家,其中境内32家,境外3家,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居全省第6位,全国第39位。

      一、关于“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建议

      一是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及制定工作计划。出台《汕头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明确主要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成立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深化与三大证券交易所合作,成立深交所汕头基地、上交所粤东服务基地,与北交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与国内三大证券交易所合作交流全覆盖, 畅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渠道。三是成立行业协会。组织辖内优质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成立汕头市上市公司发展促进会,通过发挥行业资源优势、平台优势、产业优势等功能,提高我市上市公司整体形象及发展质量。截至目前已有34位会员,2022年来已累计主办、承办专题培训、主题沙龙、座谈交流会等近30场次,参会人次超1300次,在提高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推动拟上市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加大资本市场政策宣讲力度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关于“坚持做优存量和做大增量”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新政频出,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落地到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正式合并,从深化新三板改革到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设立开市,到今年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及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市场活力不断激发,在助力企业紧抓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重大机遇,享受发展红利的同时,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一是加强走访调研。为提升拟上市企业精准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功能,联动证券交易所专家老师、市上市公司发展促进会等组成拟上市企业走访工作专班,去年来累计现场走访重点拟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超30家次,为企业上市“把脉问诊”,了解企业发展诉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支持解。同时,会同各交易所及专业机构开展资本市场政策解读及企业合规经营培训活动,助力企业在资本市场基本政策、改制挂牌、上市思路、合规经营等内容上有更加清晰的认识。二是出台上市后备培育管理办法。印发《汕头市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管理办法》,会同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政府、科技、工信、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大上市资源培育力度,积极摸查后备上市企业资源,通过现场走访调研、召开上市推进会 等方式主动对接企业,建立动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家数超80家。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减少企业跑腿时间,加快项目审批时效,积极协调市政数据局等部门统一收集企业开具无违规证明申请材料,并向相关部门统一申请开具,有效减少企业时间成本,近年来已累计为辖内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开具无违规证明协调函超250份。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稳步发展。积极发挥广东股交汕头分公司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升企业规范经营意识、培育孵化企业转板等方面积极作用。截至6月底,在板企业696家,各融资渠道及产品累计为企业实现融资超105亿元,累计培育改制企业24家(其中8家已转板)。

      三、关于“优化留才引才用才环境”的建议

      一是加大专项招聘组织力度,完善就业服务专员助重点企业制度,调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就业积极性,有效增强市场化供需匹配效率,突出重点引进各类产业的急需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二是加大资助力度。全力落实汕头人才配套政策,对产业群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群体的资助力度,发放新引进人才生活和住房补助、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等。2023年共发放各项人才补助约3464万元。三是提升人才服务效能。开展2.0版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金凤卡”,人才凭卡可享受各个部门提供的47项公共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认定高层次人才1850名。同时,发挥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作用,对各类人才提供“一窗受理、一条龙代办、第一时间回应”的管家式、保姆式人才服务,出台各项政策文件在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住房、文化旅游等方面均予以优惠支持,切实为各类人才在汕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四是着力支持博士、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鼓励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设立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目前全市共有博士和博士后工作平台84家。

      四、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是积极协调支持企业缓解经营困难。阶段来,市财政局通过定期召开上市公司恳谈会、走访调研上市公司、线上问卷调查收集等方式,全面摸查、梳理辖区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发展诉求及意见建议,落实专人跟进并建立详细工作台账,积极向上级部门反馈,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解决。如某上市公司反馈其所在工业园区高峰期交通拥堵问题,及时协调龙湖区政府落实公安交警部门、工业园区办建立工作机制,在交通高峰期疏导交通秩序。二是出台奖励政策。重新修订并印发了上市奖励办法,在原有奖励内容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奖励标准、扩大奖励范围,新增了上市公司再融资奖励、“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奖励、中介机构奖励等内容。奖励政策实现了“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奖励-新三板挂牌奖励-沪深京交易所上市”不同上市路径奖励的全覆盖,政策自出台以来已累计为31家次企业奖励资金约2320万元,有效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和投资成本。

      五、辖区上市公司发展存在问题

      我市上市公司多数为传统企业,在当前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及后疫情时代下,企业要实现进一步发展壮大,离不开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增资扩产。阶段来,我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详细了解并梳理了制约辖区上市公司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如下:

      一是土地要素方面。经了解,我市工业用地成交均价居全省前列,除了第一名的深圳,我市是第二梯队中唯一的非珠三角城市,企业用地成本高的情况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市工业发展的因素之一,导致企业不少新增项目因成本原因选择落地外市。

      二是营商环境效率提升方面。经市上市公司发展促进会对外考察了解,我市企业在汕新增投资项目落地期间的沟通时间成本较高,效率较其他城市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三是用电用气生产成本较高。经摸查统计,不少上市公司赴外地投资,另一重要原因是我市用电、用气的生产成本较能源型地区偏高。在当前经济形势情况下,企业的竞争主要在于产品价格及核心技术,由于我市综合生产成本较高,企业有可能在市场定价中失去竞争优势,企业为了生存发展,综合一系列生产成本只能将增资扩产项目或新投资项目放在外地,以此来降低综合成本,提高企业产品竞争优势。

      四是在产业规划方面。我市上市公司多为行业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缺乏大型的产业链“链主”核心企业作为支撑,无法形成虹吸效应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进而无法形成产业集聚发展。经考察了解,内陆一省市在产业规划主要做法就是利用好地方的差异化资源优势,深度绑定产业链关键、重点核心企业并予以重点资源倾斜,从而吸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相继入住,在3年内快速形成从0到1000亿元的产值规模。

      此外,我市个别上市公司还存在法治诚信意识较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脱离实业盲目扩张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压力大等情况,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如2021年已退市的某上市公司,因缺乏合规经营意识,公司多年财务造假被监管部门列为当年度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报道,对我市上市公司及发展形象造成一定影响。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强化以服务企业为导向,通过全面优化培育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分类提供精准服务、聚集资源重点帮扶等具体措施,协调各职能部门引导更多优质企业改制上市和推动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优深交所汕头基地、上交所粤东服务基地、广东股交汕头分公司等现有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功能,加大辐射功能。进一步发挥汕头市上市公司发展促进会在资源、服务、合作等优势,不断完善规范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模式,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

        (二)进一步加大资源倾斜支持力度

      对标经济发达城市全面优化营商服务环境,提升上市公司首发融资、再融资募投项目落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新格局规划的再融资项目列为市、区重点产业项目,协调简化募投项目落地过程中审批、用地、环评等环节,探索开辟“绿色通道”。探索对新投资项目落地我市的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在用地、用人、用电等方面予以政策资源倾斜,加大政策配套扶持力度。探索充分发挥我市核心、差异化优势资源,吸引产业链核心及关键优质企业落户汕头,推动形成产业集群发展效应。

      (三)进一步健全风险处置工作机制

      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两手抓,继续发挥汕头市促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协作机制和汕头市上市公司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在“市场化、法治化”框架下,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关注辖内上市公司经营动态,加强上市公司风险摸查力度,提高风险研判及防范化解处置能力,落实企业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做到风险“早发现、全分析、快部署、稳处置”。同时,继续强化与省委金融办、广东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需协调解决事项,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指导。

      (四)进一步提升资本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鼓励、引导市属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战略投资、参股企业股份制改造等方式积极参与资本市场发展工作,结合我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新格局,整合重点产业,引导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更好发挥产业带动作用,推动中等规模的“腰部”上市公司结合自身资产结构和经营发展实际,用好资本市场平台发展壮大,发挥现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重点支持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孵化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或优质种子期企业,发挥资本对企业上市、产业发展支持推动作用。


    汕头市财政局               

    2024年8月5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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