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金融工作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金【2024】1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开展,扩大政策普及面,市金融工作局开展“政银保”项目第四批合作金融机构遴选工作,本次遴选全市共有3家银行机构、1家保险机构参与申报,经组织评审,拟选取交通银行汕头分行、中信银行汕头分行、广州银行汕头分行作为“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第四批合作银行机构,拟选取国任财险汕头中心支公司作为“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第四批合作保险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4月9日至4月15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以受理。
联系电话:88524950,邮箱:stjrjphjrk@163.com
汕头市金融工作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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