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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18 16:32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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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汕头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制定《汕头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强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规范地方金融行业秩序,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主要围绕“五个坚持”落实相关工作: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一是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6次,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走好走实“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二是领导带头讲学。通过举办局党组主题教育读书班、“书记上党课”、干部能力建设专题讲座等活动,推动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上台讲,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等,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局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局机关党组会、干部职工专题讲座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金融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1.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制定《汕头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后续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定期清理并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未出台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出台《2023年汕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汕头市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方案》《汕头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农商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性文件。严格落实《汕头市金融工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做到凡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应纳尽纳。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顾问作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强化监管工作的公开性和权威性,将行政权力事项、权限及依据、流程图、决定结果、监督举报渠道等行政执法信息内容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查询结果。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行政审批5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强制1项和其他事项24项,今年以来共受理融资担保变更事项备案3宗,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审批。

      3.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聚焦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以助力企业获得信贷、破解融资难题为目标导向,不断优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引导信贷投放降本、扩面、增量,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积极推进银企对接数字化、便利化,大力推广应用“汕金惠企通”、“中小融”汕头平台等融资服务平台,两个平台累计撮合融资超75亿元。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普惠金融政策扶持,自2021年以来引入保险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出台并不断完善、推广“政银担”、“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为缺乏有效抵押物的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等市场主体提供担保,分担风险,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投放,破解金融机构不敢贷、小微企业贷不到的“两难”问题,2023年开展普惠金融政策宣传对接活动13场次,“政银担”“政银保”累计发放贷款16.67亿元,补贴资金2003万元。2023年先后设立制造业和“百千万工程”特色融资服务中心10家,放贷超600笔近10亿元,减费让利441万元,有效促进产融对接,助力汕头走好走实“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首次突破3000亿元,截至2023年末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070.64亿元,同比增长9.2%;全市新发放人民币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49个百分点,为企业节约3.87亿元利息成本。

      (三)坚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干部队伍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制定《汕头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部门,积极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充实本单位执法力量,今年新增执法人员4名,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共18名,占在编人员94.74%。落实全局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制定并向全局干部职工公示本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清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行政执法培训,请专业律师、局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等,结合金融工作实际,以案例分析形式对《国家安全法》《民法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详述行政检查规程,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规范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行为。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制度。制定《汕头市金融工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范围。目前我局暂无重大执法案件,尚未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工作规程(试行)》,完善行政检查全过程记录,通过“粤执法”平台、文书笔录、现场拍照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示。

      3.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制度。制定《汕头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汕头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方案》,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监管执法人员,分别组织开展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跨部门检查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本部门检查。通过与检查对象进行会谈、听取业务相关情况报告,聘请异地专业第三方会计师人员查阅业务凭证、会计账目、财务报表等方式,对检查对象在检查期内的合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及市金融局官方网站归集公示。今年已全面完成辖区2家小额贷款公司和2家典当行的各一次跨部门检查,3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典当行、2家融资担保公司和1融资租赁公司的各一次本部门现场检查工作。

      4.实施应用“粤执法”平台。学习贯彻执行新颁布的《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管理办法》,认真对照进行自查自纠,针对目前所存在的依赖于线下执法等问题进行整改,将对地方金融组织开展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纳入“粤执法”统一管理,并将执法数据同步公示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5.加强地方金融组织行业监管。推行非现场监管,依托省地方金融智能监管系统,通过机构月报、季度和年报定期检查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两类机构经营情况。开展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2022年监管评级和典当行年审工作,强化结果运用,落实有关机构加强整改或扩大经营地区。积极督促无证融资担保机构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不得包含“融资担保”字样,有序退出融资担保市场,共推动1家机构注销,1家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2家被纳入异常企业名录。

      (四)坚持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结合监管工作职能,线上线下相融合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积极组织和发动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开展“七进”宣传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重要节点,走进校园、商场、集市、镇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同时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融入到金融“集市”、“夜市”,结合“百千万工程”推进,在澄海区隆都镇摆摊设点举办“金融赶‘墟’等系列主题活动,并深入村居、企业、家庭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等常识,宣传普惠金融政策措施,为中小微企业和农户滴灌“金融活水”。通过楼宇灯光秀、电视、公共场所和楼宇电梯显示屏、公交车身等媒介轮动播放公益广告宣传标语,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群众投资理财风险意识。

      (五)坚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汕头市金融工作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汕头金融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发布、准确发布,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性前置审查。加强信息质量把关,推动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做到凡本单位发布信息必经层层审核直至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发布,及时向公众传递金融政府信息,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2023年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均超过300条,其中个别信息被“学习强国”“南方+”等媒体平台采用。加强政策解读,对出台的《2023年汕头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提升政务公开实效。

      二、存在不足

      2023年,市金融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仍存在一点差距,主要表现为三个“不足”: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不足。对法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对法律法规领会不深,对法律法规学习不细,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距离全面实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还有差距,运用法治手段处理矛盾纠纷的制度机制还有待完善。

      (二)执法队伍实践能力不足。我局尚无行政许可事项,也暂未发生行政处罚行为,加上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尚不完善,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和执法更多依靠机构定期报送数据、行政检查,缺乏更有效的手段和经验。

      (三)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目前,区(县)一级金融局加挂在财政局名下,金融局相关工作合并在财政局有关股室里,区(县)、镇(街)两级基本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随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颁布,对非法金融活动、金融风险的排查处置要求越来越高,基层执法力量捉襟见肘,影响基层风险排查处置工作开展,较少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性排查,大多通过结合其他相关工作统筹推进,使得风险处置时效性不强,难以满足金融业态日新月异的发展趋势。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明确目标方向,配合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推进。主要有以下三个“强化”: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推进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部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从中汲取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集中学习教育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本系统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案件评查、业务研讨等形式,交流学习日常监管、风险排查、行政执法实务操作运用,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金融风险排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渠道与新媒介相结合,采用集中宣讲、户外广告、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七进”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在校大学生、农村群众等群体的教育引导,提升金融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高质量完成普法工作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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