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用途事项的批复》(粤财债〔2023〕75号),2023年11月我市调整部分新增债券资金7.0252亿元重新安排用于54个项目。其中:市本级调整0.3352亿元重新安排用于汕头高新区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5G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0.12亿元、汕头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新建项目0.1亿元、汕头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0.0602亿元、汕头市黄厝围电排站扩建工程项目0.055亿元4个项目。调整情况详见《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2023年11月)》。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