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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的公示
  • 2023-12-01 16:09
  • 来源:汕头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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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用途事项的批复》(粤财债〔2023〕75号),2023年11月我市调整部分新增债券资金7.0252亿元重新安排用于54个项目。其中:市本级调整0.3352亿元重新安排用于汕头高新区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5G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0.12亿元、汕头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新建项目0.1亿元、汕头技师学院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0.0602亿元、汕头市黄厝围电排站扩建工程项目0.055亿元4个项目。调整情况详见《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2023年11月)》。


      附件: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批复表(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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