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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嘉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 2023-01-17 16:18
  •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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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嘉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委托,汕头市财政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相关情况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事务所名称:广东嘉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制。

      二、广东嘉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董建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102050151)、刘浩杰(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40100793710)。

      三、广东嘉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董建华。

      四、广东嘉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业务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五、请你所接本批复文件后,按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委托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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