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汕头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汕头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加强行政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规范地方金融行业秩序。现将今年以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有关精神,提高政治站位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机关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方案,以党组名义制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分阶段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精心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交流宣传。组织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局党组书记就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主题宣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省金融局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视频报告会议;分管领导结合业务线条组织分管科室学习,立足工作实际谋划推动各项业务。
2.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强调各班子成员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培训,以考促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
1.局机关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述法,加强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金融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2.加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法治专题讲座,邀请专业律师结合金融工作实际,通过案例分析对近年来新施行、新修订的《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讲解,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风险。落实全局干部每年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要求,不断提升全体干部法律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14名,占在编人员77.78%。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1.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录入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截至目前,市金融局共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行政审批5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强制1项和其他事项24项,逐项明确办事指南、办理时限,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查询结果。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制度。先后制定《汕头市小额贷款公司2022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汕头市金融工作局2022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方案》,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监管执法人员,分别组织开展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跨部门抽查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本部门检查。通过与检查对象进行会谈、听取业务相关情况报告,聘请异地专业第三方会计师人员查阅业务凭证、会计账目、财务报表等方式,对检查对象在检查期内的合规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市金融局官方网站归集公示。现已全面完成2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跨部门检查,12家小额贷款公司、7家典当行、3家融资担保公司、1家融资租赁公司的本部门现场检查工作。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工作规程(试行)》方案,完善行政检查全过程记录,从检查通知的发放、进场记录、行政检查记录、现场检查笔录,到行政检查事实确认书、行政检查意见通知书等均做到全流程存档,通过文字、图片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将行政权力事项、权限及依据、流程图、决定结果、监督举报渠道等行政执法信息内容进行公示,不断强化执法工作的公开性和权威性。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制度。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明确审核范围、审核程序,配备法制审核人员。目前我局暂无重大执法案件,尚未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
(四)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职能。贯彻《汕头经济特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2022年以来共出台《汕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体经济发展考核激励办法》(汕金〔2022〕82号)、《汕头市“政银担”合作贷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金〔2022〕92号)、《汕头市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汕金〔2022〕93号)、《“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金〔2022〕121号)四份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广泛征求公众或有关部门意见建议,依规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并出具合法审核意见,报市司法局作法律审查,及时在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相关政策并进行解读,做到各环节公开、公平、公正。
2.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汕头市金融工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做到凡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应纳尽纳。同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顾问作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
3.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局监管工作职能,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普法宣传,积极动员辖内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和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组织通过线下集中学、线上自学等方式学习,增强其自觉学法意识。同时,积极联合有关区县和协会组织举办线下普法宣讲活动,要求地方金融组织增强法治意识,坚守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开展普法宣传“七进”活动。积极发动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走进机关、校园、商场、社区等场所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形成宣传阵矩;重点加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宣传,制作主题宣传短视频,通过主流媒体、公共场所和楼宇电梯显示屏、广场灯光秀等媒介轮动播放,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公民和企业法治观念。
(五)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1.强化行业监管和治理。推行非现场监管,通过省地方金融智能监管系统,通过机构月报、季度和年报定期检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两类机构经营情况,督促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尽早发现异常和风险问题并责令整改。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评级初评、典当企业年审等监管工作;组织各区县对辖内机构登记名称或经营范围涉及敏感字样等机构进行排查,及时敲打教育。开展融资担保行业违规收费清理整顿行动,会同市财政局召开违规收费自查整顿专题工作会议,对融资担保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贯力度,规范行业治理。
2.持续改进金融生态环境。深入贯彻落实《汕头市关于进一步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措施》,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清收不良金融债权;联合市法院、人行汕头中支和汕头银保监分局建立金融监管与司法联动协作机制,保护金融消费者、投资人合法权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3.防范涉众金融社会矛盾风险。依托处非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县协调,有序对非法集资、网络借贷等风险隐患开展排查处置,重点加强对养老服务领域的排查治理。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处置工作,成立市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常态化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新型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
(六)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做好政策解读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汕头市金融工作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汕头金融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发布、准确发布,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性前置审查。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质量把关,各业务线条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凡本单位发布信息必经层层审核直至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发布,及时向公众传递金融政府信息,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22年11月末,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分别为153条、224条,其中个别信息被“学习强国”“南方+”等媒体平台采用。三是加强政策解读。2022年先后对《汕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考核激励办法》《汕头市“政银担”合作贷款项目实施方案》《汕头市上市公司后备企业培育管理办法》《关于修改“政银担”融资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4份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增强信息公开便民性。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我局虽初步建立市、区(县)、镇(街)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但普遍存在执法人员不足、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且流动性大、基层力量薄弱等困难,特别是在区(县)、镇(街)两级,基本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力和专业力量十分薄弱,基层金融风险专项性排查较少,大多通过结合其他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影响风险处置时效性。
(二)执法队伍实践能力有待提高。我局尚无行政许可事项,也暂未发生行政处罚行为,加上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尚不完善,总体上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条文、要求等熟练度不高,有待实践检验提高。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下来,我局将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提高全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金融环境,促进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用权意识,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健全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渠道与新媒介相结合,采用集中宣讲、户外广告、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七进”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在校大学生、农村群众等群体的教育引导,提升金融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