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财政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广东考区2022年另行组织一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 2022-09-06 08:36
  •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 发布机构:汕头市财政局
  • 【字体:
  •   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 年另行组织一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精神,本着“考生至上”的原则,我们将为在2022年8月26日至28日受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影响被管控隔离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另行统一组织一次考试。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专业阶段

      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

      08:30-11:30 会计

      13:00-15:00 税法

      17:00-19:00 经济法

      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二)综合阶段

      2022年9月24日(星期六)

      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相关政策

      (一) 参考人员范围为广东省考区2022年已下载准考证且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被管控隔离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继续参加考试,或者申请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二) 符合条件选择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22年9月11日前向原报考所在地市注协提交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件以及8月26日至28日考试的准考证、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被管控隔离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等出具的管控隔离证明)等材料扫描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22年9月19日至22日(每天8:00-20:00)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符合条件申请退还报名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的考生,请于2022年9月11日前向原报考所在地市注协提交申请表、身份证件、本人银行卡信息以及8月26日至28日考试的准考证、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被管控隔离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医院、街道办、社区等出具的管控隔离证明)等材料扫描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具体退费流程另行通知。

      (四)考生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实材料不属实的,由考生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五)若本次考试因受疫情影响取消,将为符合本次考试资格的考生退费并将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三、考试地点

      (一)深圳考区考点设在深圳市,原深圳考区考生继续深圳参考。

      (二)其他考生参考地点暂定在广州市

      若因疫情防控原因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要求

      因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处于动态调整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执行考试所在地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并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

      五、注意事项

      请考生于9月11日前与原报考所在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取得联系,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密切关注省、市注协网站公告和短信。

      特此公告。

      附件:1.考生申请表

                 2.各地咨询电话

      


      广东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