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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概况
(一)项目背景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的意见》(粤办函〔2010〕750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基层统计人员队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汕头市统计局实施了“2021年街道(镇)统计工作补助资金”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统一招聘基层统计人员,保障基层统计工作的平稳运行。计划安排街道(镇)统计工作补助资金590万元,根据相关预算下达文件,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由于无法准确核定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实际取项目单位自评报告中2021年实际支出数235万元作为街道(镇)资金到位额,故各街道(镇)预算执行率为39.8%。
(二)评价结论
经综合分析与评价,2021年街道(镇)统计工作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73.32分,绩效等级为“中”。
总体而言,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使用合规,基层统计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仍存在基层统计队伍规模不足、项目实施及监管方案不够明确等问题。
二、主要绩效
2020年汕头市统计局统一招聘基层专职统计员57人(2021年余47人),有效补充了基层统计力量。截至2021年12月,各街道(镇)一套表调查单位月度审批、统计报表上报等基层统计工作均已完成。此外,市统计局在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中荣获“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三、存在问题
(一)基层统计队伍存在明显缺口
一是人员招聘数量未达计划;二是仅靠现有招聘人员难以满足基层统计工作需要;三是人员流失较多。
(二)项目实施及监管方案不够明确,基层实际执行做法不一
一是未对市、区(县)统计员配置工作进行合理统筹;二是未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各街道(镇)对补助用途理解不一致;三是部分街道(镇)统计员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存在违约风险;四是部分街道(镇)未对专职统计员进行考核。
四、相关建议
(一)多管齐下,壮大基层统计队伍
一是结合现有情况,科学论证专职统计员数量及学历等需求;二是通过多种形式灵活招聘,尽快补齐基层专职统计人员;三是适当提高补助资金标准,丰富统计员晋升机制。
(二)完善统计补助方案,制定专项管理办法
一是确定基层专职统计员职责任务、工资标准等基本原则;二是完善奖补资金的下达机制,规范资金下达时限、标准及具体用途;三是规范基层专职统计员岗位薪资结构,明确晋升条件;四是规范基层统计工作监管办法;五是强化监管主体意识,加强街道(镇)对专职统计员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