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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市属困难国有(集体)企业社保费单位应缴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2023-12-11 10:09
  • 来源:汕头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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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市纵横会计师事务所)

      一、评价项目概要

      (一)项目概况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07年9月6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解决我市困难国有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办〔2007〕286号)和2014年11月5日印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市属困难国有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办〔2014〕112号),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困难国有企业社会保险费挂账缓缴工作,妥善解决市属困难国有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对困难国有企业的认定、困难国有企业欠缴社保费职工退休及养老待遇计发、市属困难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确认、规范市属困难国有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和资金筹集等问题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市国资委具体负责市属困难国有企业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的缴交工作。

      根据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拨付市属困难国有(集体)企业社保费单位应缴资金的通知》(汕市财资﹝2021﹞85号)文件,本次评价项目“市属困难国有(集体)企业社保费单位应缴资金”实际拨付共2,00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率100%。评价基准日为2022年3月30日。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度市属困难国有(集体)企业社保费单位应缴资金支付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评价原则和方法

      根据财政部和市财政局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本次评价工作遵循目标导向性原则、科学客观性原则和公平公正性原则,结合本项目特点,根据市国资委提供的资料,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问卷调查法、抽样调查法等,用定量指标分析,并辅以部分定性分析,对“市属困难国有(集体)企业社保费单位应缴资金”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其绩效。

      二、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

      通过分析自评材料、市国资委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抽查和问卷调查等,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4个一级指标中的8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基本上实现了既定目标,但存在资金支付及时性等问题。经过对评价指标的量化反映,综合评价得分为92分,绩效等级为“优”。

    评价情况总表

    评价因素

    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评价总得分

    100

    92

    92%

    一、投入指标

    20

    20

    100%

    二、过程指标

    20

    17

    85%

    三、产出指标

    30

    25

    83%

    四、效益指标

    30

    30

    100%

      三、主要绩效

      “市属困难国有(集体)企业社保费单位应缴资金”项目资金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绩效表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效益明显,减轻企业负担

      2021年度,“市属困难国有(集体)企业社保费单位应缴资金”项目资金实际支出合计3,536.53万元,在一定程度上为困难企业纾困解难,减轻了困难企业的经济负担。

      (二)社会效益显著,维护社会稳定

      “市属困难国有(集体)企业社保费单位应缴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维护了市属困难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使企业职工在退休后可以正常享受养老待遇,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三)促进社保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市属困难国有(集体)企业社保费单位应缴资金”项目的实施,加强了我市社保体系的建设,进一步满足社保体系“帮助社会成员抗御各种靠个人、家庭和雇员单位等难以抗拒的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功能性要求和“既要承认和尊重全体社会成员的平等人格和普遍保障权利,也要承认和尊重同等条件下社会成员应该获得相同保障”的公平性要求,促进了我市社保体系的不断完善。

      四、存在问题

      我们根据市国资委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发现,在过程指标和产出指标中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和资金转付不及时的问题,影响项目绩效的进一步提升。主要体现在:

      (一)未制订项目管理制度,影响项目的可持续性

      在项目管理方面,市国资委未针对项目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利于项目实施的流程管理和工作总结,影响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二)资金未按文件规定时间要求及时办理转账,影响项目绩效提升

      在项目完成进度方面,2021年全年仅有2、8、9、11、12月五个月份在24日前完成转账,其余月份因社保、税务、银行系统升级等原因导致月底才完成转账工作,未能达到《关于妥善解决市属困难国有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办﹝2014﹞112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五、意见建议

      抓紧项目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并加强管理和监督,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保障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缴费业务的有序推进;合理编制资金预算,掌握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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