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项目概要
(一)项目概况及项目背景
汕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紧扣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既定目标,按照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脱贫攻坚目标,坚持高位推动、强力推进,坚持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的原则,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次评价项目预算资金安排122,580.66万元,2016年至2020年10月实际拨付资金122,580.66万元,资金拨付率100%。财政资金总体支出122,380.44万元,财政资金总体支出率99.84%。
(三)项目绩效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符合政策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确保全部实现稳定脱贫;相对贫困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确保全部脱贫出列。
(四)评价原则与评价方法
根据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规定,本次评价工作遵循目标导向性原则、科学客观性原则和公平公正性原则,结合本项目特点,根据市扶贫办及各区县提供的资料,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问卷调查法、抽样调查法等,用定量指标分析,并辅以部分定性分析,对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其绩效。
二、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
本次评价基准日为2020年10月31日。
评价情况总表
通过分析自评材料、市扶贫办、各区县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抽查和问卷调查等,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附加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基本上实现了既定目标,打赢了脱贫攻坚战,但存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经过对评价指标的量化反映,综合评价得分为93分,绩效等级为“优”。
三、主要绩效
汕头市扶贫开发专项资金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主要绩效表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重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
各区县制订了扶贫资金管理、监管办法、项目库建设实施意见、扶贫资产确权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公示公开等方面,完善扶贫开发资金的管理体系。
(二)开展产业帮扶,促进贫困户增收
培育发展特色种养业、光伏、资产收益等扶贫产业,持续增强扶贫资金项目的带贫益贫能力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开展就业扶贫,稳定脱贫质量
加大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新开发贫困劳动力岗位。
(四)多措并举构建扶持机制
包括对主动脱贫人员进行奖励,出台贫困户小额贷款工作方案,与邮政储蓄银行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合作,支持贫困户申请小额贷款开展特色产业种养;实施小额扶贫贷款,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发放贴息帮助发展生产等措施,有效促进贫困户自力更生发展生产。
(五)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效益
各区建设基础设施,改善革命老区村基本生活环境,提高整体生活水平。
(六)建立防返贫保险机制,筑牢贫困人口返贫防线
各区县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防贫保,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建立“脱贫不返贫”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贫困户稳定脱贫,做好“防贫保”报销工作。
四、存在问题
我们根据各区县提供的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项目管理及实施过程存在一些问题,影响项目绩效的进一步提升。主要体现在:
(一)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结存资金闲置,未合理统筹安排。
2.部分扶贫资金投入的项目未及时分配收益。
3.部分小额扶贫贷款资金管理不规范。
4.部分项目需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
(二)小额扶贫贷款存在的问题
1.部分小额扶贫贷款发项目发挥的功效不充分,监管力度不足。
2.存在部分逾期贷款。
(三)其他关注事项
1.光伏项目基本由村自行实施,未由区县级政府按照“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五统一原则实施。
2.抽查发现存在以现金形式向贫困户发放项目收益、拨付专项资金情况,不利于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3.光伏项目收益偏低。
4. 部分产业扶持项目未选择本地优势特色产业,而选择了非本地的企业以及非本地的项目,对贫困群众辐射带动不强。
5. 当前各区县产业扶贫主要通过固定收益分红模式,高收益同时意味着高风险,存在逾期或无力偿还的风险。
6. 扶贫小额信贷放贷量相对较少,贴息资金利用率低。
五、相关建议
(一)合理有效使用及管理项目资金
加快项目进度,按预算推动资金使用,项目结存资金合理安排使用。
(二)加大小额扶贫贷款政策宣传
加大扶贫小额贷款政策宣传及征信宣传力度,引导贫困户合理使用贷款资金。
(三)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把控水平
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村两级的责任,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四)推进光伏电费结算,保障收益及时分配
加快推进光伏电费结算,把好事办好,让广大贫困户真正得到实惠。
(五)完善产业扶贫,夯实利益联结机制
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包括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生态旅游业等,通过支持特色产业做强做优来带动贫困人口的就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