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市财社〔2020〕157号
各区财政局、残联,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133号)精神,以及我市各区残疾人数量、补助标准、资金需求、工作绩效和财力状况等因素,现按规定安排中央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650.5万元(详见附件1)。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5万元收入请列入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康复(2081104)”科目,用于残疾人精准康复及辅助适配经费等方面支出;495.5万元列入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第2296006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用于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方面支出。有关事项目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有关单位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按照中央和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附件:1:2020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安排表.xlsx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doc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doc
汕 头 市 财 政 局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