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粤财科教〔2019〕241号文件及市教育局资金安排方案,现清算2019年及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市本级)及市级补助资金共计188.675万元。其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36.8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1.825万元(详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4 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
请切实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3 :市对粤财科教〔2019〕241号市本级资金分配表.xls
4-5 :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市级补助资金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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