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结果的公示
根据《汕头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汕供总〔2025〕1号)和《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25)》(粤供事函〔2025〕23号)的有关要求,经汕头潮阳区社村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初核,并报我社复核,现将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服务补助对象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补助资金共计90万元,其中,商品化处理设备购置补助45万元、农产品保鲜技术研究补助20万元,补助对象为项目实施主体汕头潮阳区社村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冷藏保鲜服务补助25万元,补助对象为参与供销合作社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的小农户及农产品生产流通服务企业等符合补助要求的经营主体(详见附件4)。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8日至1月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项目实施主体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反映。
联系人:林子元
联系电话:0754-88277452
电子邮箱:gdstcoop@163.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迎春路3号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邮政编码:515000)
附件:1.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汕头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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