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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汕头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服务组织的公告
  • 2025-05-09 10:25
  • 来源:汕头潮阳区社村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发布机构: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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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汕头市供销合作社 2025 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供总〔2025〕1号)和《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的通知》(粤供事函〔2025〕2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汕头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现公开遴选项目服务组织。有关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组织遴选条件

      (一)在广东省内注册、供销社持股比例不低于34%的企业;

      (二)具备较好的冷链仓储物流基础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三)自愿进驻供销社线上线下平台管理;

      (四)按照冷链项目实施方案有关服务组织的规定要求,有序开展服务作业,接受监督管理;

      (五)具备较强联农带农能力的优先。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自愿报名,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1.项目服务组织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可以佐证报名单位的硬件设施、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包含有关服务收费标准、企业征信证明、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有关企业资质业绩荣誉)。

      服务组织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我司,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一并报送电子版。

      (二)遴选。我司根据申请情况,择优确定服务组织承担本项目,服务组织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遴选的资格。

      (三)公示。我司将结合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提交申请的服务组织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核,择优选定,选定结果按程序进行公示。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5月19日17:30,逾期递交材料不再受理。

      (二)地址:汕头潮阳区社村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中寨居委沿江路110号对面(之五);联系人:陈趣;联系电话:13160601474;电子邮箱:550569188@qq.com)

      

      附件:汕头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服务组织申请表.doc


    汕头潮阳区社村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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