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选取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做好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供事函〔2024〕354号)、《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的通知》(粤供事函〔2025〕23号)、《汕头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汕供总〔2025〕1号)文件要求,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于2025年3月25日下发《关于组织申报实施汕头市供销合作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选取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经区社推荐、市社冷链工作小组审核及市社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汕头潮阳区社村合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补助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选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实名向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迎春路3号
联系人:沈阿荣,办公电话:0754-88277452
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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