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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10 16:14
  • 来源:市社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
  •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审校工作机制等提升信息管理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4年,通过政府栏目主动发布和转载信息共76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57条,组织机构栏目发布信息0条,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信息12条,财政预决算栏目发布信息2条,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5条。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纸媒、电视台等媒体,围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社村”合作试点、冷链物流骨干网、农产品直供配送网建设等重点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2024年,收到0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没有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依托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栏目设置,持续完善信息收集发布机制。重点围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工作,协调推动全市供销系统联动参与信息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按照职责分工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安全。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发布机制。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安全。三是继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管,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监测、不定期抽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供销合作总社在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做好安全防护保障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巡查巡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改进措施:一是增强政治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日常做好巡查巡检,确保市社网站频道安全平稳运行。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落实稿件先审后发,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安全。三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广度。紧紧围绕汕头供销系统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的关注关切,加强对“社村”合作试点、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农技服务和农产品直供配送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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