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务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工作台账
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汕头市供销合作总社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coop/)或者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网站12345热线互动(https://www.shantou.gov.cn/coop/)、电话监督(0754-88288024)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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