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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要求,我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目前,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尚存的5方面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现予公示。
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联系电话:0754-88625385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附件:汕头市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评估报告(5项)
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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