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度落实情况公布如下。
一、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落实情况
2019年,我局通过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399条。其中,“政务(公告)动态类信息”栏目公开信息249条,“通知公告类”栏目公开信息150条。通过“汕头工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9条。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市工信局政策法规专栏,目前上线政策条目49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12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14〕273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汕府办〔2014〕6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2019年,我局按照要求更新了2017年度市经信局决算公开情况以及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二、典型经验做法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自2002年8月,就成立了“汕头市经济贸易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7至2019年,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各科室依照上级和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各科室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制定公开制度。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修订《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定了“党组统一领导,局长主抓,监督小组实施,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原则,对外公开内容由责任科室提出拟办意见,经领导批准后及时公开;对需公开的办事程序、条件,以及新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等重大、复杂或涉及全局性等内容,都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查,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予以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我局所有信息上网均严格执行网络信息保密规定,上网信息均要登记名称、时间、经手、科室负责人等内容,通过审核后予以上网公开。为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我局还要求网站维护人员每天登录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查看是否正常,并及时做好网站内容备份。
(四)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从2018年起,我局网站集约至市政府网站统一管理,我局对网站内容进行日常管理。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