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色母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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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7:31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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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色母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府前路怡丰花园B幢2楼
邮编:515071
联系电话:0754-873688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色母粒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俊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濠江区滨海街道汕头市南山湾产业园C01-05-2地块 |
环评机构: | 广东南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俊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濠江区滨海街道汕头市南山湾产业园C01-05-2地块建设色母粒生产项目,从事色母粒和塑胶粒的生产,年生产色母粒3600吨、塑胶粒2180吨。项目主要配套生产设备包括造粒生产线3条、挤出机22台、切粒机19台、冷却水槽16台、粉碎机5台、冷却塔8台、空压机2台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和粉尘,造粒和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收集后通过2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32m高排气筒引高排放;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 2、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汕头市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处理。 3、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降噪、消声及墙体隔音等措施防治。 4、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投料、混料和碎料粉尘、不可回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交由专业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抹布、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