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7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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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6:54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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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环评机构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1 | 2024.10.30 | 汕头市金平区中医医院住院大楼改造工程及配套项目 | 汕头市金平区中医医院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广厦街道广厦新城天山北路葵花园北侧葵花综合楼A幢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11.27 | 汕环金建〔2024〕46号 |
2 | 2024.10.30 | 汕头市杏花吴记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 汕头市杏花吴记食品有限公司 | 汕头市金平区升平第二工业区金业二路3B06号 | 广东康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11.27 | 汕环金建〔2024〕47号 |
3 | 2024.10.30 | 汕头市西港加油站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 汕头市西港加油站有限公司 | 汕头市金平区西港路25、27号 | 广东南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11.27 | 汕环金建〔2024〕48号 |
附件:1.汕头市金平区中医医院住院大楼改造工程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汕头市杏花吴记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汕头市西港加油站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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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88447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