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关于拟对汕头市盛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化妆品外壳内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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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2:15
- 来源: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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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汕头市盛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化妆品外壳内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88447805
传真:0754-884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盛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化妆品外壳内喷加工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盛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区5B3-2片区C幢车间之六 |
环评机构: | 汕头市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区5B3-2片区C幢车间之六建设,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喷涂加工生产,年内喷化妆品外壳(塑料)200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气方面,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于密闭车间中,每台设备操作平台集气口处设置三面围挡。仅设置人员、物料出入门口及废气集气口,出入口除人员、物料进出时保持关闭状态。内喷工作台后方配套水帘排气柜。废气经水帘后排气柜收集,通过“二级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部分废气逸散到空气中无组织排放。 2. 废水方面,本项目水帘及喷淋用水循环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排水管网汇入北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 噪声方面,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设备的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可达到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方面,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一般固体废物:废次品经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