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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扶办〔2016〕36号
各区(县)扶贫办:
现将《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粤扶办〔2016〕10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部署组织,切实开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扶贫办要高度重视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迅速行动起来,扎实做好贫困户识别和补录等建档立卡工作,切实做到不虚报一户一人,不漏报一户一人。
二、对贫困户住房情况重点核查核实,做好贫困户危房摸查统计工作。
三、各区(县)扶贫办要于7月25日前全面完成本辖区内贫困户的识别和补录工作,并将各区(县)贫困人口汇总表以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盖章报市扶贫办,以便汇总报省; 9月10前要全面完成贫困户、贫困村的信息录入、清理等建档立卡工作。市扶贫办将组织开展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区(县)要发扬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汕头市扶贫办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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