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以市政府令第204号公布,自2022年2月22日起施行。按照立法程序,该件在制定过程中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期间未收到关于该决定的修改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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