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于2021年7月13日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局、市工信局联合以汕自然资发〔2021〕75号印发。该件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中,配套服务设施中关于宿舍、人才公寓所占比例的规定不够明确。
说明:新型产业用地(M0)为一种新的工业用地类型,目前我市尚处于探索阶段。《汕头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对新型产业用地(M0)配套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的上限进行规定,即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独立占地建设的,其用地面积不大于总用地面积10%。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相关生产服务、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其中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包括员工住宿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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