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草案)》已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将立法公众参与过程中收集到的主要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意见一:建议增加确保消费者购买进口产品不被调包的规定。
采纳情况及理由:采纳。《条例(草案)》在市场监管、纠纷解决机制等条文中作了体现。
意见二:建议对跨境电商的货物检疫检验问题作出相应规定。
采纳情况及理由:未采纳。关于货物检疫检验的专门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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