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电子商务促进办法》已于2021年3月15日被《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市经济特区外地驻汕办事机构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99号)废止。按照立法程序,该事项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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