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外地驻汕办事机构管理办法》、《汕头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定》已于2021年3月15日被《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外地驻汕办事机构管理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废止。按照立法程序,该事项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期间未收到网民的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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